一、用人單位在收到《關於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辦理本市戶籍的通知》後🔏,應指派專人負責辦理2015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工作。
二、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在收齊並查驗獲準落戶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就業報到證後👱🏼♂️,登錄上海學生就業創業服務網(www.firstjob.com.cn)上的“用人單位管理服務平臺”,在該平臺中“預約辦理落戶證明信”版塊中填報畢業生相關落戶申請信息,在核對無誤後通過該平臺提交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並打印生成《用人單位辦理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落戶信息確認表》(樣張見附件1),
三、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按照所預約的時間,攜帶以下4項材料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2號樓底層受理大廳辦理《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並領取《201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落戶手續告知書》及《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201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辦理落戶)》🤸🏻♀️:
1.單位介紹信、相關工作人員工作證(或身份證)🍦;
2.《用人單位辦理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落戶信息確認表》🧑🏻🎤。
3.《關於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辦理本市戶籍的通知》(第一聯);
4.獲準落戶畢業生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學歷證書復印件、學位證書復印件、就業報到證復印件;
四、用人單位通知其錄用的獲準落戶的畢業生,根據《201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落戶手續告知書》及《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務告知單(2015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辦理落戶)》的說明,持《高校畢業生申報戶口證明信》等其他材料到對應公安部門辦理落戶手續辦理。
附件1🔘:用人單位辦理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落戶信息確認表(樣表).doc